今天是大罷免投票的日子,投票時間從上午8點開始至下午4點為止,投票時要記得攜帶國民身分證、印章及投票通知單,到指定的投票所投票,投票時並應遵守相關法律規定。
中選會提醒,全國各地投開票所應用物品如圈選工具、印台或印泥等,都是由各市縣選委會依法辦理採購,經由鄉鎮市區公所連同選務設備分送至各投開票所。
此外,投票應注意五大禁制事項,避免觸法受罰:
包括:
第一,不能在通訊軟體LINE、臉書等社群媒體,或其他媒體從事罷免活動,違反者,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,100萬元以下罰鍰,經制止不聽者,按次連續處罰。政黨、候選人及其受僱人、代理人或使用人加重處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。
第二,請不要在投票所四周30公尺內喧嚷或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,違者,經警衛人員制止後仍繼續為之者,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1萬5千元以下罰金。
第三,請不要攜帶手機及其他攝影器材進入投票所,但已關閉電源之行動裝置,不在此限,違者,處以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。
第四,不可以撕毀罷免票,違者,處以新臺幣5千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。
第五,請勿攜出罷免票,違者,處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1萬5千元以下罰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