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 澎湖國際海上花火節-花火影片大賞
「澎湖國際海上花火節」為本縣最具代表性的年度觀光盛會,每年均吸引眾多國內外旅客前來體驗震撼力十足且璀璨的花火,來澎湖看花火節,除了煙火震撼喜悅之外,讓美好的回憶不是只能停留在腦海中。
一、目的
讓更多國際人士認識美麗的澎湖,進而帶動地方繁榮發展,拓展國際觀光,蒐集精彩動人的作品,透過發表,辦理影片徵選活動,成為行銷澎湖的最佳媒介,吸引遊客前來真實感受屬於澎湖的迷人魅力。
只要在花火節活動中拍攝精彩影片或結合澎湖旅遊特寫,剪輯成影片上傳至 YouTube並分享到2018澎湖海上花火節活動FB粉絲專頁,就有機會得到獎金喔!
二、主辦單位 : 澎湖縣政府旅遊處
三、承辦單位 : 宏昇視聽工程有限公司 協辦單位: A-Line Radio聯播網 、青春線上聯播網
徵選諮詢專線 : 06-2808987 活動部
四、對象及資格
Ø 不限國籍與年齡,學生、一般民眾,均可報名參加
Ø 不限個人或團體參選(人數無限制),不限參選件數
Ø 多名參選者請確實填寫,截止後恕不接受增加參選者
Ø 若未滿 20 歲之參選者須經法定代理人簽名同意,簽署著作權轉讓同意書時須成年
五、徵選主題:以「澎湖國際海上花火節」結合「旅遊花絮」為主題發揮。
六、徵選件數及獎勵:
主辦單位得視作品優劣彈性調整
(一) 第1 名:名額一位 -- 獎金新臺幣壹萬參千元整。
(二) 第2 名:名額一位 -- 獎金新臺幣壹萬元整。
(三) 第3 名:名額一位 -- 獎金新臺幣捌仟元整。
(四) 佳 作:名額三位 -- 獎金新臺幣伍仟元整。
七、作品需求、投稿方式、評選標準
(一)影片作品規格:
1. 影片命名:請以下列方式作為影片名稱, [ 花火影片大賞影片徵選-中、英文姓名(團隊名稱)-作品名稱(中、英文) ]方式命名。
2. 影片需求:
※ 僅限本屆2018澎湖海上花火節為影片拍攝內容,請勿以過往內容提供,如經查證確實非本屆之攝影內容經內容,證實將予取消參賽資格。
※ 影片長度:4-6 分鐘。
3. 影片類型:請以2018澎湖花火節之花火主題表演、旅遊紀錄、動態相本等多元影片方式呈現,形式、風格、類型不拘並可加以,進行後製(加入文字、圖畫與特效等)及剪輯。
4. 影片比例:16:9。
5. 影片格式:MPEG4、MOV、AVI、MPEG、WMV。
6. 影片解析度:至少HD1080 pixels規格、30FPS或60FPS。
7. 於報名資料上填寫片名、300 字內之拍攝理念。
(二)報名及投稿辦法說明:
請確實填寫參選者聯絡資料及相關報名資料以便聯繫,參選者姓名需與身分證相同。多名參選者請確實填寫,截止後恕不接受增加參選者。
2. 詳閱著作權轉讓同意書,於線上報名表中選取同意,請注意著作權人需為參選者。
3. 作品:檔名清楚標示下列方式作為影片名稱, [ 花火影片大賞影片徵選-中、英文姓名(團隊名稱)-作品名稱(中、英文) ]方式命名。
4. 參選作品請一律上傳至網路硬碟空間或YOUTUBE,並將網址確實於線上報名表中填寫(建議網址過長請自行提供縮網址後之連結),如無法開啟作品獎以棄權論,報名截止時間以完成填寫線上報名表時間為準。
5. 至活動網站下載原創作品保證書,完成填寫後請拍照或掃描上傳網路硬碟空間,並於線上報名表中確實填寫連結下載網址。(請注意著作權人需為參選者。)
(三)評選標準:由公司邀請專業攝影評選小組進行評選。
1. 影片作品整體表現:50%(影片整體之架構、表達意象、內涵,以及觀看後之感受)。
2. 主題傳達:25%(活動主題之契合程度)
3. 創意性:15%(內容呈現之創意度)
4. 技巧呈現:10%(拍攝手法及編輯)
八、徵選活動時間:
(一)活動開始:2018 年04 月19日開始報名。
(二)截止報名送件:2018 年06月30日前完成報名及送件。
(三)預定評選時間:2018 年07月09日進行作品評審。
(四)預定得獎公佈時間:2018 年07 月16日揭曉得獎作品及頒獎。
九、活動網站:http://www.phfireworks2018.com.tw/phfw2018/index.html
十、洽詢電話:A-Line Radio 活動部 06-2808987
十一、注意事項:
(一)參選者及參選作品務必符合上述辦法規定、若未符合規定者、主辦單位保有取消或刪除其參選資格 之權力。凡報名之參選者,均視為同意本簡章的一切規定。
(二)參選作品不予退件,凡經評定入選確定之作品不得要求取消入選資格;針對參選作品不提供製作費 等相關費用。
(三)參選作品均需附相關報名表件:
1. 完成填寫線上報名表。
2. 完成填寫原創保證書上傳(著作權人需為參選者)。
3. 完成參賽影片並上傳。
4. 報名請填寫真實個人資料,若因登錄資料不實或筆誤,致執行單位無法取得聯繫者,視同放棄本活動相關權利。得獎者將以 e-mail 通知,未獲獎者將不另行通知。
(四) 除自行創作外,投稿作品中出現之第三方影片、影像、音樂及肖像需取得授權使用(請務必附上第三方著作權授權同意書紙本)外,並嚴禁翻攝、抄襲、盜用他人作品參選,若有不實者,由參選者負 責相關法律責任,主辦單位概不負責,除取消入選資格,獎金一併收回。
(五) 基於宣傳推廣,參選者需同意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及其合作單位,將參選作品之腳本、影片、照片及說明文字等資料,作為報導、展出之權利,且不限使用時間及次數。
(六) 參選作品限國內外未發表過之原創作品,不接受得獎、參展過、公開出版或販售之作品,違者視同棄權,若經得獎,得以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。
(七) 參選作品須符合活動主題,並可在公共場合公開之內容,恕不採用有違反公共秩序、善良風俗、侵犯人權之影像、以及涉及違反兒童、性別、種族、階級、語言、思想、宗教、爭議性話題、以及涉及違反兒童保護的影像、不採用涉及政治等影片。
(八) 參選作品如未達到評審要求,獎項得以從缺,參選者應尊重評選委員會之決議,不得有其他異議。
(九) 若遇不可抗力之災變、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,活動辦理單位恕不負責賠償之責。
(十) 參選作品如獲入選,該作品及原稿數位檔之著作財產權同時讓與【澎湖縣政府】,依著作權法有重製、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、次數、方式及授權第三者使用之權利,均不另予通知或致酬,惟保留其著作人格權,並同意不對本處行使著作人格權。
(十一) 參加本活動所填寫之所有資料,將僅使用於本活動相關事項上,主辦單位不得將參選者資料外洩予第三人或使用於其他用途。
(十二) 勿以多個帳號重複投票,若查證後發現參與者以人頭帳號或透過系統漏洞或刷讚(或洗讚或買讚)或非法手段參與活動,將取消參賽&得獎&抽獎資格,主辦單位並不另行通知。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、網路電話線路等其他不可歸責於活動主辦單位之因素,而使參加活動者之登錄資料有遺失、錯誤等所導致無效之情況,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,參與本活動者或得獎者亦不得因此異議。
(十三) 得獎作品之獎金一律以「匯款」方式核發,屆時得獎人須提供本人受款帳號等相關資料,以利獎金核發作業。
(十四) 得獎者須提供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,得獎獎金應依我國稅法規定 扣繳所得稅及健保補充保費,稅額依法扣繳。
(十五) 中獎人如為外籍(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 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)改依規定扣繳 20%稅率。若不願意配合,則視為自動棄權,不具得獎資格,該獎項視同從缺。
(十六)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,獎項金額若超過新臺幣 1 仟元,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,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 相關收據方可領獎。若不願意配合,則視為自動棄權,不具得獎資格,該獎項視同從缺。
(十七) 得獎者須提供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,得獎獎金應依我國稅法規定 扣繳所得稅及健保補充保費,稅額依法扣繳。
(十八) 參選者需自行負責申請法律上的智慧財產權。
(十九) 未經主辦單位同意,入選作品不得再進行其他營利之行為。
(二十) 主辦單位保留隨時變更活動辦法、獎項內容,以及暫停、延長、提前終止本活動之權利,本活動辦法若未盡詳細事宜,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公佈,參選者自行上網留意,修改訊息將於本網站上公佈,不另行通知。主辦單位就活動內容、獎項內容得依實際狀況及較佳效果斟酌調整,並保有對於活動規則之解釋權利。
十一、著作權共享同意條款:
著作權共享同意書
經公告得獎且頒發獎金及獎狀之攝影著作,本人(或法定代理人)同意與澎湖縣政府旅遊處共享該著作之著作權,攝影著作可由澎湖縣政府旅遊處或授權他人不限時間、地點、次數或方式之自由利用,謹此聲明。